关于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情况

甘建函〔2017〕289号

 

市州人民政府:

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27号)明确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也是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延续我省城市文脉,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为期5年,前3年基本完成。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年8月,我厅以甘建函〔2016〕280号文件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具体工作安排,要求各市州规划局统筹负责本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分类筛选、校核汇总和数据上报工作,在做好现状排查和统计的基础上,将新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新确定历史建筑情况及时报送我厅,我厅完成全省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并适时赴实地督导检查。

2017年5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推进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展情况的通报》(建研函〔2017〕131号)提出,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相对进展较慢,需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2017年5月9日,我厅在兰州专题召开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推进会,传达建设部相关会议精神,并就加快推进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会后,我厅对各市州规划局多次逐一打电话督促落实,要求6月2日前全面实现零突破。截至目前,全省各市州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共公布历史建筑41处,但酒泉市、金昌市历史建筑确定数量仍为零报告,工作严重滞后。

二、工作要求

酒泉市和金昌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改变相关工作落后的状态,其他市州要再接再厉,继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尽可能做好本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增量工作,保护好近现代有历史影响、文化传承的建筑遗存,全力以赴做好中央和省上相关工作要求的落实。我厅将继续督促各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月报制度,按时报送普查结果,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并在今年省政府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中跟踪落实,确保2020年前全面完成中央和省上布署的相关工作。

 

附件:甘肃省历史建筑名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5日

附件

 

甘肃省历史建筑名录

 

兰州市(6处):三台阁、甘肃省博物馆、兰州饭店建筑群(中楼、东楼、西楼)、兰州大学图书馆、西北民族大学建筑群(图书馆A馆、图书馆B馆、大礼堂、艺术楼、西大门)、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1号办公楼

嘉峪关市(2处):峪泉镇嘉峪关村三组原嘉峪关公社大队礼堂、志强街区原酒钢职工宿舍

张掖市(1处):高台县崇文楼

武威市(1处):古浪县原古浪面粉厂

白银市(5处):靖远县城隍庙、会宁县红军总司令部旧址、会宁县红军总政治部旧址、会宁县红二方面军指挥部旧址、会宁县红四方面军指挥部旧址

定西市(8处):陇西县仲氏民居、陇西县苟氏民居、临洮县卧龙寺建筑群、渭源县马藏寺建筑、通渭县邓小平住宿旧址、通渭县周恩来住宿旧址、漳县金钟纳仁沟村乔氏民居、岷县广福楼

天水市(7处):民居院落(秦州区澄源巷25号)、民居院落(秦州区澄源巷58号)、民居院落(秦州区澄源巷66号)、民居院落(秦州区大巷道4号)、民居院落(秦州区枣园巷5号)、民居院落(秦州区伏羲路44号)、民居院落(秦州区伏羲路46号)

平凉市(2处):静宁县红军楼、静宁县席家堡子

庆阳市(1处):合水县葫芦城城墙

陇南市(3处):礼县城隍庙、礼县刘氏宅院、两当县两当兵变纪念馆

临夏州(2处):临夏市四合院民居(小南巷2号)、临夏市四合院民居(王寺街159号)

甘南州(3处):卓尼县杨土司革命烈士纪念馆、临潭县隍庙(苏维埃遗址)、临潭县洮州卫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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